Islam
Principles
伊斯兰教(古兰经)— 核心原则(N=3)
此为最小可操作的原则集,综合自批次级《古兰经》整理(N=1;全部 114 章分布于 9 个主题批次文件;38 条批次级原则)。来源:J. M. Rodwell, The Koran(1861)。方法论:
00-methodology.md。此为一种结构化的阅读,非权威定论 — 对于伊斯兰教尤其如此,其持守《古兰经》为真主之阿拉伯文字面言语而严格不可译(任何译本皆为人之 tafsīr,从不是「古兰经」)。未获得传统内审稿人;Rodwell 之 1861 年英译本本身即一种诠释,且圣行/圣训与 fiqh 解释层为延迟,未代为发言(参见 README)。此指回阿拉伯文与具格之教师;不可将此呈予穆斯林家庭,视为文本本身。每条原则附带一则 跨传统注记 — 可能汇合之主张,对比可能分歧之根据 — 以输入跨传统 Atlas。
跨语种行文规范(Plan 013 v1.4):阿拉伯文转写出现于原则标题、不可译者词汇表(本文件 +
00-methodology.md),以及来自 Rodwell 的直接引文(其英文为载重之主张时)。综合性散文以英文(中译本于此为中文)说明,并以明确之词汇表锚链回00-methodology.md#canonical-theme-taxonomies,而非临时之外来标记。
宗派框架标记:此 N=3 反映主要为逊尼派经典定形之五功、六信与众先知之链。十二伊玛目什叶派(其以 imāma 为基础教义;教导 uṣūl al-dīn/furūʿ al-dīn 之十支含 jihād、amr bi-l-maʿrūf、tawallī 的图式;并将 Q 5:3 解读为指向 Ghadīr Khumm 任命阿里)、伊斯玛仪派(其 daʿāʾim)、以及伊巴德派(主要在阿曼;其对神之属性、自由意志、伊玛目制有独特之 kalām)会以不同方式构画上述若干原则。R1 审稿人之联系应至少包括逊尼派与十二伊玛目什叶派之学者,乃合宜之下一步。详见审计 §5(F1)。
为何 17
最初的 14 条源自按意图聚类 38 条批次级原则(未受迫于符合任何他传统之数;与《塔纳赫》14 条之并行乃巧合)。在 Plan 013 阶段 3 之结构完整性补正(2026-05-30)后,此集扩至 17 条,因样本深度审计发现 N=3 需将三个经典伊斯兰结构命名为独立原则:al-asmāʾ al-ḥusnā(神圣众名作为认识真主的结构化知识之教义;P15)、ṣawm* + *ḥajj(完成五功枚举之时间崇拜与地点崇拜之对;P16 — 提升为独立而非并入 P8,以保留 P8 之 ṣalāt/zakāt/dhikr 之日常脊柱)、以及 ummah wasaṭ(见证民族之自我描述,作为正面之身份主张;P17)。五条既有原则以已命名之结构扩展:P1(六信信条轴 + asmāʾ ḥusnā 连接)、P2(khātam al-nabiyyīn — 先知之封印)、P8(承认 ṣawm 与 ḥajj 为姐妹功修,于 P16 处理)、P9(已命名之末世意象:al-mīzān、al-janna、al-nār;对 al-ṣirāṭ-作为桥之部分延迟)、P10(iḥsān 与 birr、taqwā 并列命名)。门槛是对经典主题分类清单的 100% 经典分类涵盖。枢纽:tawḥīd(P1)、慈悲与正义并守(P3)、清算(P9)在最多批次中反复出现 — 语料之结构中心。唯一不可妥协者为 tawḥīd;其否认(shirk,以他物配主)是最严重之错。
17 条原则
P1 — 真主独一、永恒、无可比拟(tawḥīd;shahāda;整合之 arkān al-īmān)
「他是真主,是独一的主。真主是万物所仰赖的。他没有生产,也没有被生产;没有任何物可以做他的匹敌。」真主乃永生、永恒、不睡眠的主权者,宝座覆于诸天与大地。其绝对独一是唯一不可妥协之根基;以任何配偶联系于他(shirk)是最严重之罪。此乃伊斯兰载重之中心,浓缩于 shahāda,日日诵念。Tawḥīd 之教义整合入传统所名之 arkān al-īmān(六信 — 见经典分类):信真主、信其天使、信其降示之经典、信其使者、信末日 — 前五项一同锚定于「他们都确信真主、他的天使、他的众经典、他的众使者」(Q 2:285),又于 Q 4:136 再被独立佐证;第六信项(qadar,神圣前定)由圣训形式化为集合成员(见下文范围注)。六信之实质散布于 P1(真主 + 天使)、P2(经典 + 使者)、P9(末日 + Q 36:12, Q 87:3 之 qadar 实质)。此教义另由 al-asmāʾ al-ḥusnā 教导 — 参见 P15 — 通过其「至美名号」对真主的结构化认识:Raḥmān/Raḥīm 对子题写每章;宝座经之 al-Ḥayy al-Qayyūm;Q 59:22–24 之名号瀑布(「他是真主,除他外,绝无应受崇拜的;他是君主,他是至洁的,他是健全的,他是保佑的,他是见证的,他是万能的,他是强大的,他是尊严的」)。
- 涵盖:B1-P1、B5-P1、B7-P4、B3-P1(tawḥīd 面向);Stage-B:B10-P1(宝座经)、B12-P1(al-Ikhlāṣ + muʿawwidhatān)· 证据:Q 112:1–4, 2:255, 5:3, 2:285(六信作为集合枚举)、4:136(独立佐证)、20:8(「真主啊!除他外,绝无应受崇拜的!他有许多最美的名号」)、59:22–24(名号瀑布)(Stage-B 各 ayah 佐证:Q 1:1–3, 2:255, 96:1, 112:1–4, 113:1–5, 114:1–6);天使:Q 21:26–28(「受真主优待的奴仆」)、Q 33:43(「他和他的天使祝福你们」)
- 不可译:tawḥīd(真主之绝对独一/唯一;Rodwell:「the Unity」);islām(顺从/归向真主);其反 shirk;arkān al-īmān(六信 — 整合之信条);al-asmāʾ al-ḥusnā(「至美名号」— 见 P15)
- 跨传统注记:主张(终极实在为一而独一应受崇拜)与 Shema 及其他一神论汇合;根据 — 一位人格之主「没有生产,也没有被生产」— 是有意地锐化以 对抗 三位一体之基督教与多神论。 这是边界,非汇合。最高之活的中心性(al-Ikhlāṣ + shahāda)。六信作为整合之信条(此处命名为结构子元素,非独立原则,因载重之教义是 tawḥīd,非信条之枚举本身),给 Atlas 提供其第一个明确之伊斯兰信条结构对照 — 待与迈蒙尼德之十三原则(犹太教)、尼西亚信经(基督教,新约后)、三皈依(佛教)比较。
P2 — 真主通过先知之链派遣一个延续不断的讯息,封印于穆罕默德(khātam al-nabiyyīn)
「在你之前,我所派遣的使者,都奉到我的启示:除我之外绝无应受崇拜的,故你们当只崇拜我。」努哈、易卜拉欣、优素福、穆萨、尔萨、穆罕默德皆传同一讯息;「我们对他的任何使者都不加以歧视」。易卜拉欣是纯洁一神论之楷模(「在信仰上忠纯⋯⋯不是以物配主的人」);尔萨与玛尔彦受尊崇 — 尔萨是「真主的奴仆」与先知,非神性。所诵之言(qurʾān)是最终之启示;「今天,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」。此链已封印:「穆罕默德不是你们中任何人的父亲,而是真主的使者,和众先知的封印。真主是全知万物的」(Q 33:40)。Khātam al-nabiyyīn(先知之封印 — 见经典分类)之教义是「成全你们的宗教」一节(Q 5:3)所暗示而 Q 33:40 明确命名之载重的终结性之锚。宗派注记:教义上逊尼派与什叶派皆无争议(阿赫迈底耶派关于穆罕默德之后有先知之说被拒于传统之外)。
- 涵盖:B3-P1、B5-C7(确认众先知)、B6-P2(先知家面向)、B7-P4、B2-P1(所诵之言面向)· 证据:Q 21:25, 16:120, 6:79, 19:30, 3:84, 2:285, 96:1–5, 33:40(封印 — khātam al-nabiyyīn)
- 不可译:islām(顺从);qurʾān(诵读)作为真主之言语;khātam al-nabiyyīn(先知之封印 — 先知性在穆罕默德之终极性教义)
- 跨传统注记:主张(真主跨历史通过所选使者言说)与犹太教与基督教汇合;根据 — 讯息在每阶段 相同,尔萨是先知而非神,启示已最终且完整 — 与基督教尖锐分歧(同人物/异地位之标记),且终结性主张依设计不汇合。Khātam 之教义锐化 Atlas 之启示终结性轴:伊斯兰(穆罕默德为最终且完整)vs 基督教(基督为最终且完整)vs 巴哈伊(渐进启示,持续中)vs 印度教(持续之 avatāras)vs 佛教(无最终启示;众佛)。一个真实的 Atlas 发现等待被作出。
P3 — 唯一之主既慈悲又公正(raḥma + ʿadl)
「至仁至慈的真主!」与「报应日的主」并立。慈悲(raḥma)是最常被命名之神圣属性 — 其「慈恩是包罗万物的」,且无论罪多深,「你们不要绝望于真主的慈恩,真主必定赦宥一切罪过」— 然而同一位主审判每一行为。他「只依各人的能力而加以责成」,且比一个人「比他的命脉还近」。慈悲与正义并守,乃故意之两者皆是,整部《古兰经》之中心平衡。
- 涵盖:B1-P2、B4-P2、B5-P4、B7-P2(正义与慈悲面向);Stage-B:B10-P2(al-Fātiḥa 各 ayah)、B11-P4(al-Raḥmān 副歌)、B12-P7(al-Tawwāb)· 证据:Q 1:1–3, 7:156, 39:53, 2:286, 50:16(Stage-B 各 ayah:Q 1:1–4, 55:1–4 + 31 次副歌, 93:3–8, 110:3)
- 不可译:raḥma(慈悲;al-Raḥmān al-Raḥīm 之名题写几乎每章);ʿadl(正义/公平)
- 跨传统注记:主张(道德秩序既慈悲又公正)与有神论传统汇合;根据 — 一位人格之主作为慈悲与审判之单一源 — 与非人格之业及通过救主中介之慈悲分歧。 主张层面之强汇合候选。
P4 — 世界与自我是造物者之迹象(āyāt),他亲密临近
雨、果实、昼夜之更替、人之躯体 — 「对于深思的民众,此中确有许多迹象」。创造是恩赐(「我确已把人造成具有最美的形态」)也是召唤,要识其造主,造主「知道他心中的隐念」,且「比他的命脉还近」。整个自然是指向独一真主之 āyāt 之锦。
- 涵盖:B4-P1、B2-P1(创造作为恩赐面向)、B1-C8(亲密);Stage-B:B11-P1(光明经)、B11-P3(有序之宇宙与 mīzān)、B11-P6(真主知最深处)· 证据:Q 16:10–11, 50:16, 95:4, 93:3–5(Stage-B 各 ayah:Q 24:35–36, 36:36–40, 55:5–9, 67:1–4, 67:13–14)
- 不可译:āyāt(迹象/经文 — 同一词命名《古兰经》之经文与自然中之迹象)
- 跨传统注记:主张(自然秩序见证一超越之源)与有神论之自然神学汇合(诗篇、基督教之创造神学);根据(tawḥīd 之独一真主,明确反多神论)属一神论。
P5 — 人具天赋之向主性情(fiṭra)与对大地之治理责任(khalīfa、amāna)
真主使人按「他所造人时所赋之天性」(fiṭra),「优待阿丹的子孙」,立其「为大地上的代治者」(khalīfa),将「天地与山岳」所拒承之信托(amāna)置于其上。人性朝向其造主,受托于世界;今生是该信托被回应之试验。
- 涵盖:B4-P3、B8-P4(amāna 面向);Stage-B:B11-P6(在全知真主下之人生作为试炼)、B12-P4(灵魂之双重能力)· 证据:Q 30:30, 6:165, 2:30, 17:70, 33:72, 67:2(Stage-B 各 ayah:Q 67:2, 91:7–10, 95:4–6)
- 不可译:fiṭra(天赋之、向真之性情);khalīfa(代治者/管家);amāna(自由承担之信托/责任)
- 跨传统注记:主张(人具向善之天赋取向与对创造之责任)与《塔纳赫》及基督教传统之 imago-Dei/管家解读汇合;根据 — fiṭra 作为 健全 受造之性情,无需救赎者 — 与基督教之堕落本性需要恩典之教义分歧。 关键之 Atlas 轴;fiṭra/khalīfa/amāna 是 WEAK 独有之珠。
P6 — 每一灵魂个别担责 — 无人担他人之负
「重担者不得使别人担负他自己的重任」;「负重者不得替别人担负任何重担」;且「我们未曾派遣使者前不会惩罚」。每一灵魂「将享受其所获取之善,并将承担其所赚取之恶」。道德责任严格属个人,且预设公平之警告。
- 涵盖:B4-P4、B5-P4(能力面向)· 证据:Q 17:15, 35:18, 2:286
- 跨传统注记:主张(个人之道德责任)与佛教之自净及《塔纳赫》之「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死亡」汇合;根据是与基督教代偿赎罪之 尖锐分歧 — Atlas 之同领域/反根据标记。
P7 — 信仰是自由之归向,从不强迫(「宗教绝无强迫」)
「对于宗教,绝无强迫;因为正邪确已分明了。」「愿信者信,愿叛者叛」— 真主不强迫;「难道你要强迫众人都做信士吗?」「你们有你们的报应,我也有我的报应。」信仰必须自由地把握 —「确已抓住了一个坚实的、绝不断折的把柄」。
- 涵盖:B5-P2、B4-P5(自由响应面向)、B1-P4;Stage-B:B12-P8(Q 109 各 ayah)· 证据:Q 2:256, 18:29, 10:99, 109:6(Stage-B 各 ayah:Q 109:1–6)
- 跨传统注记:主张(信仰不可强迫;良心是自由的)与现代自由主义及某些基督教表述汇合;根据(在独一真主前真理显然区别于谬误)属一神论,而 Q 2:256 之 历史范围 在传统内部有争议 — 已标记。
P8 — 崇拜是与施天课(zakāt)连结、由记念(dhikr)维系的礼拜(ṣalāt)— 日常崇敬之脊柱
「你们当谨守拜功,完纳天课,坚持依赖真主。」成功的信士「他们在拜中是恭顺的⋯⋯施天课的」。反复出现之双柱 — ṣalāt 与 zakāt,对真主之奉献与对他人之施舍不可分 — 由夜诵与「难道安宁不就在记念真主吗?」所锚。崇拜与依赖唯一「向你」而归,所求之引导在「正路」。P8 承载日复一日之崇拜节奏(五次礼拜、年度 zakāt、不断之 dhikr);年度斋戒(莱麦丹之 ṣawm)与一生一次之朝觐(ḥajj)是姐妹功修,于下文 P16 处理,以保留 P8 之日常脊柱并赋予时间与地点之崇拜对其本身经典之命名。
- 涵盖:B8-P1、B1-P3、B9-P3、B4-P5(dhikr 面向);Stage-B:B10-P3(al-Fātiḥa 各 ayah)、B11-P1(庙宇中之 dhikr)· 证据:Q 1:4–6, 22:78, 23:1–8, 73:1–8, 13:28, 20:14(Stage-B 各 ayah:Q 1:5–7, 24:36, 87:14–15)
- 不可译:ṣalāt(规定之礼拜仪式);zakāt(必行之净化施舍);dhikr(记念真主)
- 跨传统注记:主张(奉献与慈善并属;沉思之纪律稳定灵魂)与《塔纳赫》之祈祷与 tzedakah、福音书之祈祷与施舍及各传统之静修修炼汇合;根据(独一真主所命;之于真主 之记念)属一神论 — 与佛教冥想之非有神论之对象对照。 Zakāt 作为 义务、定额 之课乃 WEAK 独有特征。与 P16 共同,五功(arkān al-Islām)之实质在原则层面被命名:P1 承载 shahāda(tawḥīd 之见证),P8 承载日常之 ṣalāt+zakāt+dhikr,P16 承载年度 ṣawm 与一生一次之 ḥajj。五者作为一集合 之枚举乃圣训形式化(见范围注);个别功修各自有《古兰经》之锚。
P9 — 确定之报应日衡量每行为;今生是试验(al-ākhira、al-ḥisāb、al-mīzān;al-janna 与 al-nār)
「行一个小蚂蚁重的善事者,将见其善报;作一个小蚂蚁重的恶事者,将见其恶报。」复活是「重大消息⋯⋯他们将确知其是真」。真主「创造了死生,以便他考验你们谁的工作是最优美的」。报应是《古兰经》伦理之末世脊柱 — 最小之行为都计算在内。《古兰经》所给之已命名末世意象具结构性且载重。天平(al-mīzān):「在复活日,我将设置公道的天平,任何人都不受一点儿亏枉。他的行为虽微如芥子,我也要报告它;我足为清算者」(Q 21:47),并在 al-Qāriʿa 中:「至于善功的分量较重者,将在满意的生活中;至于善功的分量较轻者,他的归宿是深坑」(Q 101:6–9)。两个最终住所是乐园(al-janna):「那是至仁主在幽玄中应许其众仆的永久的乐园」(Q 19:61),与火狱(al-nār),作恶者之居所。Al-mīzān 命名末世天平之意义,区别于商业 mīzān(Q 17:35, Q 83:1–3)与宇宙论 mīzān(Q 55:7–9)— 三者皆同一阿拉伯字,但末世之意义乃此处之载重。火狱上之桥(al-ṣirāṭ)属部分延迟(类别 2;意象主要由圣训详述 — 见范围注);Q 1:6 之古兰经 ṣirāṭ(al-ṣirāṭ al-mustaqīm,「正路」)是不同之意义。
- 涵盖:B2-P2、B9-P4(后世面向)、B8-P4(人生作为试验面向);Stage-B:B11-P2(行为与遗迹)、B11-P3(宇宙论之 mīzān)、B12-P2(蚂蚁重之清算)· 证据:Q 99:1–8, 75:36–40, 78:1–5, 67:2, 21:47(复活之公道天平 — 末世 mīzān)、101:6–9(重/轻之天平 — al-Qāriʿa)、19:61(永久的乐园)、Q 78:21–30, 88:1–10(火狱)(Stage-B 各 ayah:Q 36:12, 67:2, 78:1–5, 78:17–20, 99:1–8, 100:9–11, 101:6–9, 102:8)
- 不可译:al-ākhira(后世);al-ḥisāb(清算);al-mīzān(末世天平意义,区别于商业与宇宙论之 mīzān);al-janna(乐园 — 信士之最终住所);al-nār(火狱 — 作恶者之最终住所);yawm al-dīn(报应日);yawm al-qiyāma(复活日)
- 跨传统注记:主张(行为有果,最小之行为亦算;今生是道德试炼)汇合甚广 — 与佛教之业、圣经之审判;根据(一位人格之主在唯一末日审判)与跨重生之业之因果及非末世性伦理分歧。 古兰经之意象化结构 — 末日 设置 之公道天平、已命名之最终住所(乐园与火狱)— 与基督教之最后审判(神圣宝座)与法之业之果之展开(无单一末日,无最终天平)平行而不汇合。一个真实的 Atlas 末世意象轴之发现等待被作出。
P10 — 正义(birr、taqwā、iḥsān)是对弱者之慈悲所活之信仰,非礼之形式
「正义不是把你们的脸转向东方或西方」,而是信而以财「赈济亲戚、孤儿、贫民、旅客」、谨守拜功、完纳天课、践约、忍受困苦。否认宗教者是「拒绝孤儿、不勉励人赈济穷民」者;险峻之路是「释放奴隶,或在饥荒之日赈济⋯⋯孤儿,或贫民」。义人「为爱真主而赈济贫民」,「不希望任何报酬和感谢」。财富是信托,应施舍而非储藏。在严格之公义(ʿadl)之上立着 iḥsān(行美 — 见经典分类):「真主的确命人公平、行善、施济亲戚」(Q 16:90 — ʿadl/iḥsān 之对作为真主诫命之核心);「你们应当行善,真主的确喜爱行善的人」(Q 2:195,其中 muḥsinīn — 行 iḥsān 者 — 被命名为真主所爱者);以及构成性之 ayah,扩展义务:「你们应当崇拜真主,不要以任何物配他,应当孝敬父母,应当优待近亲,应当怜恤孤儿,应当周济贫民,应当亲爱近邻、远邻和伴侣,应当款待旅客,应当宽待奴仆」(Q 4:36 — tawḥīd 扎根而 iḥsān 由最近之血亲辐射至新来者与奴仆)。三个同心之古兰经概念:birr(对特定人之主动慈善)是外在之行为;taqwā(敬主之心调)是其内在;iḥsān(美之事,超越所应负者)是其最远之延伸。在传统中,iḥsān 命名 ḥadīth Jibrīl 图式之第三站(islām → īmān → iḥsān:「崇拜真主有如你看见他,若你不见他,他见你」)— 作为已命名之站 属圣训形式化(部分延迟,见范围注),但 iḥsān 之古兰经概念本身在语料内,现今在此命名。
- 涵盖:B5-P3、B2-P3、B8-P2、B9-P4(无私施舍面向);Stage-B:B10-P4(birr 各 ayah)、B10-P5(al-Māʿūn)、B12-P3(juzʾ 级)、B13-P1(义务之扩展圈 — Q 4:36 iḥsān)· 证据:Q 2:177, 107:1–3, 90:11–16, 57:7, 76:8–9, 16:90(「真主命人公平、行善」— ʿadl + iḥsān)、2:195(「真主喜爱行善的人」— muḥsinīn)、4:36(iḥsān 之扩展圈)(Stage-B 各 ayah:Q 2:177 全段, Q 4:36, 17:23–26, 93:9–11, 107:1–7)
- 不可译:taqwā(敬主/敬畏;Rodwell 平面化为「fear of God」/「piety」);birr(义作为主动慈善);iḥsān(行美 — 超越严格之 ʿadl 而以卓越行事;Rodwell 译为「be good」/「kindness」,明显平面化);muḥsinīn 是行 iḥsān 者
- 跨传统注记:强汇合候选 — 紧密平行于《塔纳赫》与福音书之先知对空礼之批判、天主教社会教义之「财物之普遍性目的」、佛教之「修行胜于诵念」;根据(慈善作为 taqwā 之内容与报应前之试验)属一神论。iḥsān 之命名让 P10 给语料以苏菲/iḥsān 轴之声音:内向关注之站,苏菲传统(安萨里、伊本·阿拉比、鲁米)读为宗教之载重的内在维度。这给 Atlas 之否定式与神秘发现(显隐之形式汇合)及内在德性/内在性主题,添入伊斯兰之声,与基督教之「内心清洁」(马太福音 5:8)及儒家之 cheng(诚)并列。三概念之同心结构(birr ⊂ taqwā ⊂ iḥsān)本身是独具特色的古兰经伦理建筑,依 Izutsu 之《伦理-宗教概念》。
P11 — 正义(ʿadl)是无条件的 — 即使对自己、亲属或敌人 — 并保护每一生命之神圣
「你们应当公正,纵然不利于自身、父母或亲戚」;「他人对你的怨恨,不要导致你做不公平之事」。义务之公正即对所不喜者亦应施 — 「真主未禁止你们怜悯而公平地对待那些未曾⋯⋯将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的人」。且「凡杀一人者⋯⋯如杀众人;凡救一人者⋯⋯如救众人」。交易之诚实包括在内 — 「祸哉减克分量之人」。
- 涵盖:B6-P1、B7-P2、B7-P3、B2-P4(诚实分量面向);Stage-B:B13-P2(生命之神圣)、B13-P3(经济诚信)、B13-P6(对非交战者之恩慈)· 证据:Q 4:135, 5:8, 5:32, 60:7–8, 83:1–3(Stage-B 各 ayah:Q 17:31, 17:33, 17:35, 60:8)
- 不可译:ʿadl(正义/公平)
- 跨传统注记:强汇合候选 — 平行于「正义,正义你要追求」、「爱你的仇敌」、佛教之不憎、基督教之社会正义;根据(正义作为 在真主前之 见证,希望神所赐之和解而非无条件之自我倾倒之爱)属一神论。「一生即全人类」之神圣性之表述属《古兰经》最清晰之普世伦理贡献。
P12 — 众人共一源同等之尊;尊贵以 taqwā,不以血统(taʿāruf)
「我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,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,以便你们互相认识。在真主看来,你们中最尊贵者,是你们中最敬畏者。」民族之多元 是为了 相互认识(taʿāruf);尊贵以敬主,从不以种族、部族或血统。信士之共同体(ummah)是宗教之而非种族之体,以协商(shūrā)安排其事务。共同体独具特色之自我描述 ummah wasaṭ(中道/均衡之见证民族,Q 2:143)于 P17 独立处理。
- 涵盖:B6-P2、B8-P3(shūrā/ummah 面向);Stage-B:B13-P6(Q 49:13 各 ayah + Q 60:8)· 证据:Q 49:13, 3:84, 42:38(Stage-B 各 ayah:Q 49:13, 60:8 — taʿāruf 与对非交战者之 birr 之 Rodwell 逐字锚)
- 不可译:ummah(信士之共同体 — 宗教之而非种族之);taqwā(敬主);shūrā(相互协商);taʿāruf(彼此相识)
- 跨传统注记:强汇合候选 — 直接平行于基督教之人之尊严与 imago-Dei,及斯多葛/佛教之普世主义;根据(由独一真主所造,依 taqwā 排序)属一神论。反种族主义/反部族主义之主张属《古兰经》最清晰之普世伦理贡献。Shūrā 与天主教社会教义之辅助原则/参与汇合。
P13 — 尊敬、慈悲与宽恕安排家与共同体
「孝敬父母⋯⋯不要对他们说『呸』⋯⋯应对他们说有礼貌的话;要为他们而卑躬,要怜悯他们」,求真主之慈悯,「如同他们小心抚养我那样」。Ummah 以慎言而活 — 「你们中的男子,不要互相嘲笑⋯⋯不要互相诽谤;当远离许多猜疑」。真主喜爱「能克制怒气的人,和能恕饶别人的人」;且「至仁主的众仆,是在大地上谦逊而行的,当愚人以恶言伤害他们的时候,他们说:『祝你们平安』」。盟约与誓言当守;只在善上合作。
- 涵盖:B6-P3、B6-P4、B6-P5、B8-P4(和睦行为面向)、B7-P1(守约面向);Stage-B:B13-P1(义务)、B13-P4(言语伦理)、B13-P5(谦逊)· 证据:Q 17:23–24, 49:11–12, 24:35, 3:134, 25:63, 5:1–2(Stage-B 各 ayah:Q 4:36, 17:23–24, 17:34, 17:36, 17:37–38, 49:11, 49:12)
- 不可译:ummah(信士之共同体)
- 跨传统注记:近乎普世汇合 — 孝敬父母平行于十诫之「当孝敬父母」与儒家之 xiào;慎言、克怒、宽恕、守约与基督教与佛教伦理汇合;根据属一神论。
P14 — 忍耐(ṣabr)与感恩(shukr)承载信主之心
「你们当借坚忍和拜功而求援助,真主确是与坚忍者同在的。」众先知在嘲讽中持忍 — 「你应当忍受他们所说的恶言」— 并宽恕,如优素福。「与艰难相伴的,确是容易」:试炼是真实的,但非最终。且真主之恩泽不可胜数 — 「你们究竟否认你们的主的哪一件恩典呢?」— 召唤感恩;人是受导者,「他或感谢,或孤负」。Ṣabr 与 shukr 是信任慈悯之主之心的双重运动。
- 涵盖:B5-P5、B3-P2、B9-P1、B9-P2;Stage-B:B11-P4(al-Raḥmān 副歌 + Q 67:23)、B12-P5(Q 93–94 抚慰)、B12-P6(财富之幻象 + kanūd)· 证据:Q 2:153, 38:17, 12:90–92, 94:5–6, 55:1–13, 76:1–3(Stage-B 各 ayah:Q 55:1–4, 55:13 副歌, 67:23, 93:3–8, 94:5–6, 100:6–8, 103:1–3)
- 不可译:ṣabr(坚忍);shukr(感恩);jihād(奋斗/挣扎,内与外)作为 ṣabr 所服事之更广努力得到注意
- 跨传统注记:主张层面之强汇合候选(在苦难中之坚忍 — 比照佛教 kshānti、基督教之希望;感恩 — 比照圣经之感恩、斯多葛之感恩);根据(信任慈悯人格之主对艰难后必有容易之应许)属一神论,与佛教将苦诊断为根于贪欲及非有神论感恩之非人格施予者对照。
P15 — Al-asmāʾ al-ḥusnā:真主由其至美之名而为人所知
Tawḥīd(P1)非作为赤裸之独一所守,而作为通过传统所名之 al-asmāʾ al-ḥusnā(「至美」或「至高」之名 — 见经典分类)之结构化的知主。《古兰经》将此教导作为如何认识真主之教义,而非游离之清单。Locus classicus 是 Q 7:180:「真主有许多最美的名号,故你们要用那些名号呼吁他。」并在 Q 17:110 加强:「你说:『你们可以称他为真主,也可以称他为至仁主。因为他有许多极优美的名号,无论你们用什么名号称呼,都是合适的。』」并在 Q 20:8,在召唤穆萨之引介中:「真主,除他外,绝无应受崇拜的!他有许多最美的名号!」此教义在 Q 59:22–24 浓密集中,名号一连串紧随:「他是至仁的,是至慈的⋯⋯他是真主,除他外,绝无应受崇拜的;他是君主,他是至洁的,他是健全的,他是保佑的,他是见证的,他是万能的,他是强大的,他是尊严的!⋯⋯他是真主,是创造者,是造物主,是造形者!一切美名都是他的。凡在天地间的,都赞颂他超绝万物。」《古兰经》所教之颂荣词汇是 tawḥīd 如何被守与教 — 非命题式地,而是通过呼吁。继 al-Fātiḥa 之后被诵读最多之独立章是 al-Ikhlāṣ(Q 112),本身即名号教义之浓缩。每章之始重现之 al-Raḥmān al-Raḥīm(结构上对韵之对子:Raḥmān 对一切受造之普慈;Raḥīm 对信士之特慈)题写几乎每章 — 神圣众名非装饰;它们是礼仪神学。 经典之表述 99 名 由圣训而来(提尔米济关于真主九十九名及数其者入乐园之圣训),且具体清单在传述者之间有异(Schimmel, Islam: An Introduction;McAuliffe, Cambridge Companion to the Qur'ān)。神圣众名作为真主之自我披露之教义在语料内;99 之枚举属圣训形式化(部分延迟,见范围注)。
- 涵盖:B1-P1(tawḥīd 枢纽 — Q 112 al-Ikhlāṣ 作为名号教义之浓缩);B4-P2(慈悲作为真主最常命名之属性);Stage-B:B11-P4(al-Raḥmān 副歌)、B12-P7(al-Tawwāb)· 证据:Q 7:180(「真主有许多最美的名号」— locus classicus);Q 17:110(「他有许多极优美的名号」— Allah/Arrahman 之呼吁);Q 20:8(「他有许多最美的名号!」);Q 59:22–24(最浓密之单一名号瀑布:al-Raḥmān、al-Raḥīm、al-Mālik、al-Quddūs、al-Salām、al-Muʾmin、al-Muhaymin、al-ʿAzīz、al-Jabbār、al-Mutakabbir、al-Khāliq、al-Bāriʾ、al-Muṣawwir);Q 112(al-Ikhlāṣ 作为名号教义之浓缩形式);Q 2:255(宝座经 — al-Ḥayy al-Qayyūm);每章之始之 al-Raḥmān al-Raḥīm(除 Q 9 外题写每章)· R4 后续:依审计建议 9将 Q 7:180 与 Q 17:110 锚定于
books/04-signs-mercy-and-call.md与books/09-patience-gratitude-heart.md - 不可译:al-asmāʾ al-ḥusnā(「最美之名」/「最优美之名」— Rodwell 译为「most excellent titles」/「most excellent names」/「excellent titles」— tawḥīd 如何被守与教之教义结构);al-Raḥmān(普慈之名 — 题写每章);al-Raḥīm(特慈之名 — 与 al-Raḥmān 对子);al-Ḥayy al-Qayyūm(永生的、自立的 — 宝座经之载重对子)
- 跨传统注记:Atlas 之首要发现 — 颂荣神学轴。主张(真主由其属性之结构化呼吁而为人所知)与犹太传统之真主七十名(及避免说四字神名,以 Ha-Shem 等称号代之)、基督教礼仪传统之神圣属性(Te Deum、圣心连祷、阿卡西斯特赞美诗)松散汇合。然而根据独具伊斯兰:tawḥīd 由 al-asmāʾ al-ḥusnā 结构性地所守 — 众名是一神论之 认识论,非其虔诚之附录。众名不分裂真主(那会是 shirk);它们 枚举此一之面向。结构形式之平行(犹太名号传统、基督教连祷、印度教毗湿奴之 Vishnu sahasranama 之千名 — 然 那 是多神基底内一神之枚举,根据不同)是等待被作出之 Atlas 比较。WEAK 独有之珠 — asmāʾ ḥusnā 作为 tawḥīd 作为知识之教义结构。
P16 — Ṣawm 与 ḥajj:时之崇拜与地之崇拜成全五功
在 ṣalāt+zakāt+dhikr(P8)之日常崇拜之外,立着两根更进一步之柱,为信士构建时间与地点:莱麦丹之年度斋戒(ṣawm),与至麦加圣寺之一生一次之朝觐(ḥajj)。Ṣawm 锚于 al-Baqara Q 2:183–185:信士斋戒莱麦丹月 —「莱麦丹月中,开始降示《古兰经》,指导世人,昭示明证,以便遵循正道,分别真伪,故在此月中,你们应当斋戒;害病或旅行的人,当依所缺的日数补斋。真主要你们便利,不要你们困难」(Q 2:185);义务因病与旅行而变通,且此月以启示之月获教义性之重。Ḥajj 锚于 Āl ʿImrān Q 3:96–97:「为世人而创设的最古的清真寺,确是在百克(地名)的那所吉祥的清真寺,全世界的向导。其中有许多明证,如易卜拉欣的立足地。凡入其中的人都得安宁。凡能旅行到天房的,人人有为真主而朝觐天房的义务」(Q 3:97 — 朝觐作为对真主之义务);并在 al-Ḥajj(Q 22:27):「你应当在众人中宣告朝觐:他们将徒步或骑乘瘦驼,远涉地来到你所在之处。」礼仪之框架(iḥrām、绕行、阿拉法特之站立、规定之牺牲)详于 Q 2:196–203 与 Q 22。Ḥajj 本身因 istiṭāʿa(能力 —「凡能旅行到天房的」)而有条件,且属一生一次之义务。与 P8(ṣalāt+zakāt+dhikr 之日常)及 P1(shahāda 作为 tawḥīd 之见证)共同,五功(arkān al-Islām)之实质现今在原则层面被命名。五者作为一集合 之枚举乃圣训形式化(ḥadīth Jibrīl,布哈里、穆斯林)— 见范围注以为明确延迟;个别功修各自有古兰经之锚。
- 涵盖:B5-CX(新增 — Q 2:183–185 依 Plan 013 阶段 3 补正锚定于
books/05);B8-CX(新增 — Q 3:96–97 与 Q 22:27 锚定于books/08)· 证据:Q 2:183–185(莱麦丹之斋 — ṣawm);Q 3:96–97(百克之最古清真寺 + 朝觐作为对真主之义务 — ḥajj 锚);Q 22:27(朝觐之宣告);Q 2:196–203(礼仪框架)· R4 后续:依审计建议 2将 Q 2:183–185 锚定于books/05并将 Q 3:97 / Q 22:27 锚定于books/08 - 不可译:ṣawm(斋 — Rodwell 之「the fast」保存其特定性;义务为莱麦丹月);ḥajj(至麦加之朝觐 — Rodwell 之「Pilgrimage」大写;一生一次之义务,以能力为条件);Ramaḍān(Rodwell:「Ramadhan」— 第九月,启示之月,斋之月);iḥrām(朝圣者受戒之状态);istiṭāʿa(以为 ḥajj 义务条件之能力);arkān al-Islām(五功作为一集合)
- 跨传统注记:形式层面之汇合候选:每个发展之传统皆有时之崇拜 + 地之崇拜之结构。时之崇拜之平行包括犹太教 Yom Kippur 之斋、基督教大斋节之斋、巴哈伊 19 日之斋、印度教 ekādaśī 之斋 — 然 ṣawm 作为 一月之久 自日出至日落之每日斋,在其强度与共同体密度上独特。地之崇拜之平行包括犹太朝至耶路撒冷(Pesach、Shavuot、Sukkot)、基督教朝至耶路撒冷/罗马/圣地亚哥、印度教 tīrtha-yātrā、佛教菩提伽耶朝圣 — 然 ḥajj 作为对一地一时之 联合全球性汇聚 在结构上独特。根据是标准之古兰经一神论根据:由独一真主所命,时与地依其特权属 他,信士回应。同结构形式,部分共享之实质:跨传统 Atlas 当浮现五功(伊斯兰)/八正道(佛教)/五大誓愿(耆那)/三柱(锡克)/五常(儒)为同结构形式异实质之 Atlas 发现(依 Plan 013 阶段 4 可能之发现)。
P17 — Ummah wasaṭ:信士之共同体是中道/均衡之见证民族
在 P12 之普世尊严教导(共一源、taʿāruf、以 taqwā 之尊)之外,立着关于 ummah 本身之独具特色之正面身份主张:它是 ummah wasaṭ(中/均衡/正之共同体 — 见经典分类)。Rodwell 译此 locus classicus(Q 2:143)为:「我这样以你们为中正的民族,以便你们作证世人,而使者作证你们。」此一 ayah 锚定两件事:自我描述(共同体是 wasaṭ — 中、中央、均衡、公正),与使命(共同体当作 证人 — shuhadāʾ — 作证世人)。此意象是一个相对于他民既不立于一极也不立于另一极、立于中位之共同体,且使者(穆罕默德)反过来以之为证 — 双重见证之结构。Wasaṭ 承载「中/均衡/中央/公平/正」之意丛 — Rodwell 之「central」可辩护但平面化 wasaṭ 在古兰经阿拉伯语中所承载之道德平衡之重。此教义在《古兰经》中兼具双重作用:既识别共同体 又 发出均衡生活之道德要求,即避免他民被指责所陷之极端(al-Baqara 中之 ahl al-kitāb 语境)。它是现代伊斯兰伦理中之载重的自我描述(依 Izutsu 与现代 wasaṭiyya 运动)与清晰之正面身份主张 — 是使命而非边界。
- 涵盖:B5-CX(新增 — Q 2:143 依 Plan 013 阶段 3 补正锚定于
books/05)· 证据:Q 2:143(ummah wasaṭ 之 locus classicus + 见证民族之使命)· R4 后续:依审计建议 4将 Q 2:143 锚定于books/05 - 不可译:wasaṭ(中/均衡/中央/公 — Rodwell 平面化为「central」;道德平衡之重为载重);ummah wasaṭ(均衡/见证之共同体);shuhadāʾ(证人 — 共同体之向人之使命)
- 跨传统注记:可能之 WEAK 独有之珠 — 共同体作为对人之证人之正面身份主张 在佛教中无直接平行(僧伽-作为-皈依,非作为见证)。最接近之跨传统平行是犹太「祭司之国」/「万民之光」(出埃及记 19:6;以赛亚书 49:6)与基督教之「山上之城」(马太福音 5:14)— 皆民之见证使命。伊斯兰独特之处是 wasaṭ 所命名之 道德平衡 维度:不仅作见证,而是均衡之见证,结构性地避免极端。一个真实的 Atlas 之共同体-作为-见证主题之发现等待被作出。
关于语境标记材料之注
《古兰经》亦含关于战争、性别角色与 ḥudūd 刑罚之经文。继 N=1 批次文件(B6、B7、B8)之后,这些是语境标记且有意不被提取作为家庭罗盘之输入 — 已记录之范围决定,非否认经文存在或将其和谐化。真诚之传统内阅读(伴随圣行、tafsīr 与 fiqh,此处皆延迟)将这些彼此权衡;此整理不代该阅读发言。
汇合/分歧概要(Atlas 预览)
| 可能之跨传统汇合(主张层面) | 可能之分歧(根据/根基) |
|---|---|
| P3 慈悲与正义 · P10 义作为慈善胜于礼(现以 iḥsān 命名)· P11 无条件之正义与生命之神圣 · P12 一个人类家族,以敬畏为尊 · P13 孝敬父母/宽恕 · P14 忍耐与感恩 · P4 创造作为迹象 · P16 时之崇拜 + 地之崇拜(形式之主张广为共享) · P17 共同体-作为-见证(主张平行于犹太「万民之光」/基督教「山上之城」) | P1 tawḥīd + arkān al-īmān + al-asmāʾ al-ḥusnā(独一真主,由其众名结构化,针对三位一体与多神论而锐化)· P2 先知之链封印于穆罕默德(khātam al-nabiyyīn) · P5 fiṭra(健全本性,无需救赎者)· P6 无灵魂担他人之负(vs 代偿赎罪)· P9 单一末日清算与已命名意象(al-mīzān、al-janna、al-nār;vs 业) · P15 al-asmāʾ al-ḥusnā 作为 tawḥīd 之结构化认识论 · P17 ummah wasaṭ(具 道德平衡 维度之见证民族) |
这些是供 Atlas 通过主张-对-根据方法检验之假设,非定论。待保留之 WEAK 独有之珠:tawḥīd(P1)、fiṭra/khalīfa/amāna 之人类学(P5)、义务 之 zakāt(P8)、作为 tawḥīd 之结构化认识论之 al-asmāʾ al-ḥusnā(P15)、作为道德平衡见证之自我描述之 ummah wasaṭ(P17)、作为先知性终结性轴之 khātam al-nabiyyīn(P2)、以及已命名之末世意象 — al-mīzān、al-janna、al-nār(P9)。与基督教最常被引之单一分歧点是 P6(无灵魂担他人之负)对照代偿赎罪 — 同领域/反根据之标记。
质量
- 来源覆盖:所有 114 章/9 个 N=1 批次文件/38 条批次级原则映射至 ≥1 条 N=3 原则。(每 B*-P* 节点皆列于「涵盖」下;交叉引用之原子陈述如 B1-C8 与 B5-C7 折入最近之 N=3 原则。)
- **Stage-B 各 ayah 加强(依 Issue 028 R3):**文件
books/10–13添加 Rodwell 逐字之各 ayah 佐证,针对最高活的中心性之段落。Stage-B 原则 B10-P1..P5、B11-P1..P6、B12-P1..P8、B13-P1..P6(25 个附加之段落级节点)皆列于适当之 N=3 原则之「涵盖」下 — 增补,非推翻。 - 可追溯性:每条 N=3 原则列出所涵盖之批次原则 + 证据经文(
Q <章>:<节>,经典编号);Stage-B 各 ayah 之锚在扩展证据处以括号列出。 - 独立理解:每条原则之陈述对外行可解,有神论/tawḥīd-扎根之根据另作标记。
- 范围注:此为**《古兰经》唯一**。两项剩余延迟:(a)全部 114 章之完整逐 ayah/逐章深度(Stage-B 继续 — 所增之四文件涵盖最常诵读且载重之段落,但长麦加与麦地那章节仍处批次粒度);(b)圣行/圣训与 fiqh 学派,伊斯兰对修持与意义之活的决定者,是独立之未来来源(见 README)。诚实之范围标记(Plan 013 阶段 3,2026-05-30):圣训对此《古兰经》唯一之语料属文本焦点之外,且若干经典伊斯兰结构 — 圣训形式化为 集合 者(五功之枚举;六信之枚举;ḥadīth Jibrīl 图式;99 名清单)— 作为集合枚举 依类别 2 延迟 — 见下方明确延迟;其实质在语料内有锚定且在原则层面被命名。
- 引文待 Phase 7 逐字符审计对照批判版;Rodwell 之维多利亚措辞对照所保留之不可译者作注。Stage-B 文件 10–13 严格锚定于 Rodwell 逐字本,回应 R2 审计之 SUBSTANTIVE_DRIFT 标记(其中 Stage-A 在 Rodwell 锚之下漂移向 Yusuf-Ali/Pickthall/Asad 之节奏)。Plan 013 阶段 3(2026-05-30)修正两处残余引文漂移:P10 中 Q 76:9 之「for the love of God」→「for the sake of God」(Rodwell 逐字本,第 5445 行);P14 中 Q 38:17 之「be patient as to what they say」→「Put thou up with what they say」(Rodwell 逐字本,第 7712 行)。两处漂移皆于 2026-05-30 通过
curl对/tmp/rodwell-koran.txt确认。 - 结构完整性(Plan 013 阶段 3,2026-05-30):通过(9/9 经典分类涵盖,对应经典主题分类清单)。
- 独立原则:1. Tawḥīd — P1(载重之中心)。2. 先知之线 + khātam al-nabiyyīn — P2(扩展)。3. Al-asmāʾ al-ḥusnā — P15(新增;教义结构)。4. Al-ākhira + 已命名意象 — P9(以 al-mīzān、al-janna、al-nār 扩展)。5. Iḥsān(古兰经概念,与 birr/taqwā 并列命名)— P10(扩展)。6. Ummah wasaṭ — P17(新增)。7. Ṣawm + ḥajj — P16(新增;对 P8 之 ṣalāt+zakāt+dhikr 之姐妹功修)。
- 子元素(清晰锚定):Arkān al-īmān(六信)是 P1(真主 + 天使)+ P2(经典 + 使者)+ P9(末日)之子元素 — 载重之教义是 tawḥīd(P1),非信条枚举本身;整合在 P1 散文中命名,locus classicus 在 Q 2:285 + Q 4:136。Qadar 作为第六信项属部分延迟(类别 2 + 类别 3 — 见下文)。· Shahāda(tawḥīd 作为第一功之见证)是 P1 之子元素 — 第一条款是 tawḥīd 之言语演奏;正式之两条款用语属后古兰经,但其实质(Q 3:18「除他外,绝无应受崇拜的」;Q 48:29 / Q 33:40 确证穆罕默德为 rasūl Allāh)在语料内。· Ṣalāt* + zakāt + *dhikr 作为日常崇敬脊柱是 P8 — 已独立。· Wasaṭiyya(道德平衡伦理)是 P17 之子元素 — Q 2:143 一节锚定 ummah wasaṭ(身份主张)与 wasaṭiyya(均衡生活、避免极端之道德要求);两面皆在 P17 散文中命名。· Asbāb al-nuzūl(启示之缘由)作为解释层在原则层面之外 — 依审计建议 14 标记为 R1 审稿人关注(Q 5:3、Q 49:13 之语境标记)。
- 延迟(明确,带类别):
- (a)Tawḥīd 三分图式(tawḥīd al-rubūbiyya / al-ulūhiyya / al-asmāʾ wa-l-ṣifāt)— 依类别 3 延迟(传统内之学术认为非本质/学术上有争议):晚期罕巴里/萨拉菲之形式化,传统内未一致接受;salaf/khalaf 对神圣属性之解读是活跃之神学争议,《古兰经》唯一之语料无法裁决。参考:Brown, Misquoting Muhammad(Oneworld 2014)。N=3 P1 单一地守 tawḥīd — 对《古兰经》唯一之标题,此为正确之决定。
- (b)Maqāṣid al-sharīʿa(启示律法之更高目的:dīn、nafs、ʿaql、nasl、māl 之保全,加上现代 karāma、ḥurriyya)— 依类别 2 延迟(文本焦点之外:法理而非《古兰经》作为集合)+ 类别 3(学术上有争议之经典表述):安萨里之 al-Mustaṣfā 与沙提比之 al-Muwāfaqāt 不同;现代 maqāṣid 之作者(伊本·阿舒尔、Jasser Auda)扩展此集。实质分布:nafs(生命之神圣)→ P11;māl(财产/财富伦理)→ P10 + P13;nasl(家/血统)→ P13;ʿaql(知识/健全判断)→ 分布于 P5 fiṭra + P12;dīn(宗教保全)→ P1 + P7(无强迫);karāma(尊严,现代)→ P12(以 taqwā 之同等尊)。
- (c)五功 作为五者集合 之枚举(ḥadīth Jibrīl,布哈里、穆斯林)— 依类别 2 延迟(文本焦点之外:圣训形式化为集合;非《古兰经》作为枚举):《古兰经》未将众功枚举为五者集合;个别功修各自有古兰经之锚(P1 shahāda、P8 ṣalāt/zakāt/dhikr、P16 ṣawm/ḥajj)。作为集合之集合 是圣训之贡献。宗派替代:十二伊玛目什叶派教 uṣūl al-dīn(5 根:tawḥīd、ʿadl、nubuwwa、imāma、qiyāma)/ furūʿ al-dīn(10 支含 jihād、amr bi-l-maʿrūf、tawallī/tabarrī)图式;伊斯玛仪派有其 daʿāʾim。参考:McAuliffe, Cambridge Companion to the Qur'ān,「Qurʾān and Hadith」;Schimmel, Islam: An Introduction 第 1 章。
- (d)Qadar 作为第六信项 — 依类别 2 延迟(圣训形式化为集合成员)+ 类别 3(在历史 Qadarī / Muʿtazilī vs Ashʿarī 争议中神学上有争议):《古兰经》锚定 qadar 之实质(Q 36:12「一切事物,我都记录于一本明白的册子里」;Q 87:3「他规定万物,加以引导」;Q 97 之 Laylat al-Qadr),但 作为第六信项之枚举 是圣训。参考:Schmidtke 编, Oxford Handbook of Islamic Theology(OUP 2016)论早期 kalām。实质在 P9 + P14(坚忍假定真主展开之前定)。
- (e)99 名之枚举 — 依类别 2 延迟(圣训而来:提尔米济关于真主九十九名之圣训;具体清单在传述者之间有异):al-asmāʾ al-ḥusnā 作为真主结构化自我披露之 教义 在语料内且在 P15 命名;99 之数 是圣训。参考:Schimmel, Islam: An Introduction;McAuliffe, Cambridge Companion to the Qur'ān。
- (f)Iḥsān 作为 ḥadīth Jibrīl 图式之第三站(islām → īmān → iḥsān:「崇拜真主有如你看见他」)— 依类别 2 部分延迟(图式作为已命名之站属圣训形式化):iḥsān 之古兰经概念本身(Q 4:36, Q 16:90, Q 2:195)在语料内且在 P10 命名;ḥadīth Jibrīl 中 作为已命名之站 是圣训之贡献。参考:Schimmel, Mystical Dimensions of Islam(UNC 1975)。
- (g)Al-ṣirāṭ 作为火狱上之桥 — 依类别 2 部分延迟(桥之意象主要由圣训详述):Q 1:6 之古兰经 al-ṣirāṭ(al-ṣirāṭ al-mustaqīm,「正路」)是不同之意义 — 伦理之路,非末世之桥。火狱上之桥作为意象来自圣训对末世场景之详述。
- 诚实之来源范围标记(审计建议 11):Q 107:2 之沉默更正(Rodwell 之古登堡「trusteth」处理为「thrusteth」之 OCR 错误)依 R2 审计之 SOURCE_ARTIFACT 类别记录。可辩护之沉默更正(动词否则不及物,且 Rodwell 之同时代人以「casts/thrusts away」译此经文),现今明示。
- 跨传统一致性(Plan 013 阶段 4 输入):**五功(P8 + P16)**与儒家五常、佛教八正道、锡克三柱、耆那五大誓愿并列参与同结构形式异实质之 Atlas 发现;khātam(P2) 锐化跨传统启示终结性轴(伊斯兰穆罕默德-为最终 vs 基督教基督-为最终 vs 巴哈伊渐进-启示 vs 印度教持续-avatāras vs 佛教无-最终-启示);ummah wasaṭ(P17) 开启新的共同体-作为-见证之 Atlas 主题,与犹太「祭司之国」与基督教「山上之城」并列;iḥsān(P10) 给语料以苏菲/iḥsān 轴之声音,用于 Atlas 之否定式与神秘发现。